机电工程系

学生住宿管理规定

发布时间:2014年06月16日 点击数:2657

公寓是学生集体休息和生活的场所。学生应自觉遵守公寓的各项规定,共同营造安全、舒适、文明、规范的环境。为此规定如下:

1.所有入住者必须遵守公寓住宿管理规定;

2.按指定的房间住宿,未经批准,不得擅自调整;

3.严格遵守作息时间,熄灯前必须返回宿舍,严禁夜不归宿;

4.爱护公寓区及室内一切设施和营具,损坏者照价赔偿,故意损坏者加倍处罚;

5.注意节水、节电,杜绝长流水,长明灯;

6.保持宿舍及公寓区的卫生,不准在走廊、浴室等公共场所乱放垃圾,及时将垃圾送入楼外垃圾箱。做到卫生间无异味、无杂物堆放,便池无尿渍,盆池无水垢,严禁在便池和地漏处倒垃圾;

7.宿舍内营具按指定位置摆放,卧具、衣物摆放整齐,保持室内整洁有序;

8.禁止在公寓楼及宿舍内大声喧哗,禁止播放、制造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的任何活动;严禁酗酒、赌博、打架斗殴和爬墙跳窗等不文明行为;

9.严禁观看或播放淫秽书刊及音像制品等;

10.严禁在宿舍墙壁、营具和公共场所乱写乱画,未经允许,不准张贴和悬挂张贴物;不随地吐痰;禁止向窗外泼水、扔杂物;

11.严禁在公共浴室随地大小便及其它有碍观瞻、有损形象的行为;

12.公寓内禁止推销各类商品;

13.严禁饲养宠物;

14.未经各系和学生工作处批准,不得在外租住;学生毕业或中途退宿,必须持证明到学生工作处办理手续后方可退宿离校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

2011年2月24日